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

致自然生態學會主席陳思敏 :


自然生態學會於日前舉辦一個觀賞蝴蝶的活動,名為「鳳園賞蝶團」。我是其中一名活動參加者陳智勇。活動的參觀日期是七月二日,地點是大埔鳳園。不過貴學會因某種理由,而取消此項活動,並沒打算退款交還給參加者,我對此深感失望。貴學會對於舉辦活動的事前準備不足,使人不想再參加學會所舉辦的活動,而我亦就貴學會是次的不足,作出評論,以及給予一些建議。


在這次取消活動的理由,本人是可以理解的,但是卻看出了貴學會對於舉辦的準備不足,很可能是因為沒有舉辦活動的經驗,造成同學們對此事的不滿。在這次活動中,同學們都交了數目不少的參觀費和車費,但是學會在事後並沒有把這筆龐大的金額交還,亦沒有向參加者作出任何交代。學會在參觀當日私自取消活動,卻沒有即時通知參加者,理由是沒有同學的聯絡方法,以及參加者會回校集合,所以選擇在事後公佈。在申請參加「鳳園文化生態團體導賞」須知表示,參加費用為每人港幣三十元,但是學會卻收了我們每人五十元。雖然明白是包括了車費,但我認為用不着收得這麼昂貴。並且,學會明知不得更改參觀日期、時段或退款。除非在參觀當日天文台發出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,或是或是發出黃色、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,但在參觀當日只是三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,而且市民生活並沒有受太大的影響,學會根本不應罔下定論,替我們取消這次活動。我和其他學生都認為,活動應如期進行。


其實我對於學會取消活動的理由,真是十分理解,一切以同學的安全為首要考慮,而且風大雨大的,蝴蝶都躲起來了,可以看到什麼呢 ? 報名的同學也可能沒什麼興趣繼續參觀,所以取消活動也是應該的,但事前沒有做好活動可能會被取消的準備,這可是不行的。以下我將給予貴學會一些舉辦活動的建議,好讓同學在下次參加活動時,不會感到不滿。


學會在舉辦活動時,應好好閱讀須知,並站在同學的立場想,為他們設想。在活動開始前幾天,開始留意天氣報告,好讓確保活動能如期進行。同時,也應留下參加者的聯絡方法,使可以為同學作出即時的通知。最後,如活動有需要繳交參加費用,在活動取消時,理應給所有參加者。做好足夠的事前準備,一定能夠解決同學們的不滿。


總括而言,在這次取消活動,我還是感到一點氣憤,希望學會能盡快改善,並給我們一個交代。就我以上所說的,學會應該立即退款,或再舉辦一次活動,補償我們的損失。在舉辦活動時,請做好事前準備。


活動參加者
陳智勇
二零一零年七月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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